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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中污水池清理注意事项

2023-04-04 18:39:44

2、下池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未满十八周岁人员和有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的人员,以及女性不得从事本工种。

3、污水池清理作业必须填写《污水池清理作业单》。由安全责任人指定现场安全人员。作业单必须由现场安全员对清污作业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交底,交底双方应在《污水池清理作业单》上签字。

4、下池作业时必须有现场安全员在场全程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

5、下池人员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背好氧气罐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由现场安全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措施检查。

6、下池前必须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有报警信号。有毒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和GBZ 2.2规定。确定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的,由安全员现场负责监督,同时报请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下池作业。

7、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危险气体超标报警时,采用鼓风机强制通风15分钟后再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经检测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则按第6条执行。

8、在采用鼓风机进行机械通风后,经多功能检测仪监测还超标报警,立即通知安全主管部门派人到现场进行安全措施检查,由分管生产的厂长签字同意后,佩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隔离呼吸面具,方可下池作业,并做好下池作业记录,下池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9、下池后,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石块、砖头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池上人员为下池人员做好一切安全保障工作。

10、施工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悬挂施工作业标志,防止闲杂人等入内,池边设置安全梯。

11、下池作业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池作业,如需动火作业且具备动火条件时,必须使用通风设备,同时配备消防器材,并到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火许可证,方可下池作业。

12、存在可燃气体的清污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13、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清理作业条件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发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

14、清污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池,如池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离池休息。

15、清污操作时,现场安全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保持与井下作业人员联系,注意观察、辨别井下作业人员的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发生作业险情,应立即抢救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救护,同时通知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

二、事故救援措施

事故抢救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险工作。危险范围内无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现场。救护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了解中毒物质及现场情况,防护器具佩戴齐全。救护人员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护。救护人员进入有毒气体区域必须两人以上分组进行。及时把受伤人员抢救到安全区域。

三、事故急救措施

1、硫化氢中毒急救处理: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除去口腔异物及被污染衣物,立即吸氧并解开领带、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心跳及呼吸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宜采用胸廓挤压式人工呼吸,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万不得已时与病人间隔数层水湿的纱布)和体外心脏挤压术增强呼吸能力,直至送达医院。

2、氨气中毒急救处理: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除去口腔异物及被污染衣物,彻底冲洗污染的眼和皮肤,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解开领带、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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