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管理细则近日将出台_鹏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一小区内, 一男子带着4岁的龙凤胎儿女放烟花时, 引起化粪池爆炸, 儿子被气流抛进化粪池。事发后, 孩的姥姥跳进池中搜救, 六位邻居扑向井口救孩子, 一位女邻居还为救上来的孩子做人工呼吸。男孩因抢救无效死亡, 父亲和女儿受伤。 首次报道题目: 《放鞭引爆化粪池4岁男孩坠井 姥姥跳池搜救 邻居大姐连做人工呼吸》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张林林) 昨日, 记者了解到, 房产局针对化粪池管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将进一步加强对化粪池的管理部署。 各区近期已陆续开始对化粪池进行集中检查, 排查隐患。而有关责任主体对于化粪池的清掏、维护及管理存在的推诿扯皮现象, 以及不定期清理等问题, 也有望得到规章制度层面的约束, 违反相关细则或受罚。 化粪池每年至少清掏一次 根据2012年下发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房产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负责化粪池、窨井的清掏。 昨日, 记者从房产局了解到, 就化粪池的清掏工作, 房产局在各种物业管理会议上多次强调, 在执行过程中, 区、 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安排, 房产部门负责指导和检查。 在房产部门对物业小区的检查中, 化粪池也作为检查的一项。 不过, 房产部门有关人士表示, 化粪池的清掏难以执行统一的标准, 比如有的区老旧小区集中, 而有的区则是高层林立, 化粪池的设施存在较大差别, 因此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待, 目的是做到及时清掏, 消除隐患。 事实上, 早在2003年, 沈阳房产局公布的32项便民服务承诺中规定,居民上水管破裂即报即修, 下水管、 窨井堵冒, 一日内修复, 维修人员半小时内抵达现场,小区化粪池应及时清理, 每年至少清掏一次。 研究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房产局有关人士表示,针对化粪池问题已经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完善管理及下一步具体工作细则,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刘刚表示, 目前的确还没有针对化粪池管理的相关细则, 比如管理部门对化粪池多久检查一次,责任主体不按时清掏如何处罚等都没有具体规定。细则公布后,这些问题都有望得以解决, 对于推诿扯皮或不定期清理的或将受罚。 相关新闻 物业费中包含化粪池清掏费 物价局、房产局1998年下发的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 对化粪池清掏清运费进行了说明。 根据规定, 普通住宅、 办公和商业用房: 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0元。 单位产权和按房改政策向个人出售的房屋, 由产权单位或售房单位交纳;个人购买的商品房由个人支付。 饮食服务行业用房: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 由房屋使用人交纳。化粪池清掏清运费, 每年交费一次。以居民10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 每年需要交纳10元化粪池清掏费, 这部分费用包含在物业费中。 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刘刚表示, 根据房屋属性不同,化粪池的责任主体也不同, 一般来说由产权单位负责清掏。 对于有物业的小区,化粪池的责任主体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清掏化粪池,化粪池的清掏费用包含在物业费中,房产管理部门可以对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 对于没有物业公司的, 街道、 社区是责任主体, 负责组织清掏。 不过, 这部分资金一直是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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